国烟办综〔2022〕162号
各省级烟草专卖局:
为贯彻落实《电子烟管理办法》(国家烟草专卖局公告2022年第1号)等相关文件要求,进一步完善电子烟产品追溯体系,以加强电子烟产品全流程管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二维码追溯系统部署
境内销售电子烟产品的盒、箱包装单元应标注由国家烟草专卖局统一发布的二维码标签。国家烟草专卖局将部署电子烟二维码追溯系统,并向持证电子烟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提供电子烟二维码追溯系统PDA端应用程序安装包及系统登录账号。
二、二维码标注要求
(一)二维码技术标准。
电子烟产品二维码采用快速响应矩阵码(QR码)码制,字母数字型字符集,按照版本3、纠错等级M(15%)的标准生成。
(二)外观及标注要求。
二维码为白底黑色图案,不得使用圆形、液化等特殊外观效果,不得附加其他图案。二维码精度不低于600DPI,可印制到包装上或制成标签粘贴到包装上。二维码应直接附着于包装纸面,不得附着于塑封外。二维码所在面不得存在其他二维码或条形码。二维码应具有一定的耐久性,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保持清晰可读。
(三)尺寸及位置要求。
标注在箱包装的二维码图案边长为36mm,位于包装箱外侧背面(即与主要可见面相对的面,下同)的右上角(以商标文字或图案的正向可视方向为参考视角,下同),二维码图案边缘与包装箱侧边及顶边的距离为20mm~40mm。
标注在盒包装的二维码图案边长为12mm,位于包装盒外侧背面的右上角,二维码图案边缘与包装盒侧边及顶边的距离为5mm~10mm。
三、手持PDA配置要求
电子烟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既有设备情况,自主购置手持PDA。手持PDA需满足下表所列最低配置标准。
序号 |
项目 |
最低配置 |
1 |
CPU |
双核1GHz及以上 |
2 |
运行内存 |
2GB及以上 |
3 |
存储 |
8GB及以上 |
4 |
屏幕尺寸 |
4英寸及以上 |
5 |
屏幕分辨率 |
800*480以上 |
6 |
操作系统 |
Android 8.0及以上 |
7 |
识读模式 |
支持二维码扫描 |
8 |
网络连接 |
WiFi或4G/5G |
电子烟批发企业也可参考烟草行业生产经营管理一体化平台的手持PDA配置标准配备。
请行业各单位督促辖区内持证电子烟生产企业、批发企业,尽快落实上述要求,并做好内销电子烟产品二维码追溯系统部署实施的相关工作。
国家烟草专卖局办公室
2022年9月30日